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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工厂:劳动法是干嘛的

功夫教授在中美两国接受正规的工业工程教育,获得博士学位,在中国顶级名校教授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发表过多篇关于效率,优化,生产管理的专业论文。并全权负责过多家外企在中国的运营。

要点:
1: 劳动力市场是一个自由充分竞争的市场
2: 规定最低工资是愚蠢的
3: 劳动合同没有标准版本
4: 自由双向选择才是最优
5: 按双方认可签字的合同办

1: 劳动力市场是一个自由充分竞争的市场
我是崇尚自由经济的,任何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都不可能有长期的效果,还会造成极度不公,比如:高关税导致走私,汇率双轨制导致外币黑市,调控不能抑制房价,等等。
好的管理和好的设计一样:是用户感觉不到设计或者管理,而用起来就是爽。
自从改革开放进行了20年以后,大约到了本世纪初,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彻底自由充分竞争了。

2: 规定最低工资是愚蠢的
最低工资的规定是完全没有意义的,甚至很愚蠢的。在一个自由充分竞争的市场,最好让市场:“无形的手“来决定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首先:所有地方的最低工资早已超过“最低工资”,所以最低工资形同虚设。第二:自从规定以后,公司就可以按照最低工资给员工发放基本工资,而其他靠加班费?我是反对这个体制的:极低的基本工资,员工完全靠加班费赚钱,完全剥夺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从此,员工变成一个“做一小时和尚,撞一小时钟”的机器。

3: 劳动合同没有标准版本
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自己在国家规定的标准版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以下修改:
 所有的人的底薪都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
 所有的人的岗位经贴都很高,岗位经贴加底薪都超过市场平均30%,也就是你不干这个工作,就没有位经贴,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 我们不是赚加班费的地方,大家都是固定工资,固定工作量的白领(区别于按小时付钱,主要收入靠加班费的蓝领工人),所以加班工资只比平常工资高一点点,但基本不允许加班。对,我们的工人也是5天,8小时上班。
 劳动合同每年春节以后一签
 除了劳动合同,必须签订工作职责的协议,不能只规定拿多少钱,享受多少福利待遇,没有工作量和质量的要求。

4: 自由双向选择才是最优
国家十三五计划要把人民的收入到2020年提高一倍。也就是工资必须每年上涨10%。国家能规定企业必须每年员工提高10%?如何强制执行呢?
企业和员工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惠互利,双赢的关系。搞成,不管企业效益如何,必须给员工每年涨10%的工资,这就不是双赢了,最后损失的还是员工。少请,或者不请,实在不行,去其他国家。

5: 按双方认可签字的合同办
很多人认为劳动法是:保障劳动人民的利益,和万恶的资本家做斗争的利器。这种黄世仁欺压杨白老的老式思维居然现在还有市场。
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可以按照合同办,而合同是双方商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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