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自己创业)和工仔(上班挣工钱)的角色能够很快互换吗?
很多人说自己做生意是一条不归路,一旦作了就不可能回去打工,我不这样认为。
我自己和我周边认识的人就有自己创业以后又回去打工的。而且受到的教育程度越高,越在大公司里面做过的人越可能创业以后回到大公司去打工。对于这些人自己创业的收入不一定必在公司里面打工的高。当然我周围也有一些人,他们只能创业,因为他们去打工的话,收入太低,根本不值得去打工,对于他们,自己做生意虽然不一定能赚钱,但是几乎肯定比打工赚钱多。
自己做过生意的人会在思维上与打工的人有很大的区别,即使自己只作过几个月的生意,学到的生意经肯定比商学院学一年的多。而且对于商业肯定比那些永远打工的人懂得多,即使那个打工的人是总裁,或者总经理。一个打工的人最关心的不是这个生意的成功与失败,而是如何能以最小的工作拿到最多的收入。对以一个打工的人,上班就是他的生意,公司就是他的客户,工资就是他的收入,盈利就是他的工资减去税收再减去为上班而必须花费的成本,比如上班用的交通的开销,工作穿的衣服,商务餐等等,而打工的人的商业模式就是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入,这个模式也任何其他的商业模式一样。
自己做生意的人的想法会和打工的人完全不一样,我自己做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休假,周末,这些东西,即使在休假的时候,也在考虑如何为自己的生意增加收入,减少成本,提高利润,我几乎是一天只要睁开眼睛就在工作,所以我会比我那些打工的同事学到更多的生意经。
有的人会考虑,如果自己去创业,比如2年以后,回去打工,个人简历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看的地方,我个人的经历说明,创业的经历写在简历上,不但没有任何坏处,反而有好处。要知道在商业社会中的任何一个实体,都是做生意的,员工在和公司做生意,教授在和大学做生意,公司在和客户做生意。作为一个雇主,他们最喜欢的是有商业头脑,有实干能力的雇员,平心而论,你的老板其实非常羡慕你能够自己去创业,而在创业过程中学到的商业知识,是一个雇员永远也学不会的。一个在桌子两边都干过的人(雇主和雇员),难道不比一个只当过雇员的人对于商业懂得更多吗?既然公司就是一个商业实体,难道不会希望自己的雇员对于商业社会的认识更多吗?所以,如果你自己创过业,一定要写上你自己的公司和头衔,比如:CEO,总裁,执行董事,等等。即使雇主由于各种原因,不雇佣你,也会在你离开以后对你刮目相看的。
创业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有可能你的第一,第二次创业都没有成功(没有赚到足够的钱退休),也可能你有家庭,子女的负担,没有办法,必须回去打工,也可能你赚到很多钱,但是希望有一个比较好听的头衔来提高你的社会地位,也许你希望回馈社会,把你说知道的,学到的,都反给社会,不管什么原因,你再创业以后再去找一份工作,完全可以自豪地把你的创业过程写入你的简历,不仅你的雇主会对你刮目相看,而且你会发现你学到的商业技巧让你比一般的打工的人前进很多步。人生也会更加充实。
尝试过,不管成功还是失败,永远会比在等待和羡慕中耗费掉整个人生更有意义。
Rebeccafeng said,
26 10 月, 2008 @ 10:39 上午
过来人的话很中听,让我收益很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