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人条例》于个人放贷的可操作性
前面那篇文章写的是《放贷人条例》的政策的好处,当然那是国家的事,一般老百姓关心的肯定是如果个人放贷合法,如何进行放贷的业务。
放贷就是做生意,找到买主,产品就是手中的打包的金钱,回报就是利息,放贷只要遵循以下的4个基本点,风险将会很低。
1:必须有资产作为抵押,房屋、机器、设备等不动产,也可以根据自己协商的内容,把应收账款、农民土地流转等动产纳入到抵押品中,借贷的额度因为抵押品的市场价格的70%,就是如果抵押品市场价格波动,抵押品交易手续费等的成本和风险都会被30%的空间覆盖。 没有任何抵押的借贷风险极大,一般个人借贷人就不要去玩。
2:借贷人必须有还款能力,借款需要用来用于生产,经营性的业务,而不是作为个人消费。就是借的这些钱是拿去赚钱的,而不是去消费的,还需要对期经营的项目进行考察,分析,没有经营能力的人或者根本不看好的项目,就不要去涉足。
3:借钱好比恋爱结婚,一旦借出去钱的合同一签就等于和这个人领了结婚证,这种关系一直到钱全部还清才结束,中间磕磕绊绊的事肯定会有,所以不喜欢或者看不上眼的人,最好不借。
4:不要想到不合实际的高利贷,高利贷的结果就是贷款的人必须从事高利润的行业才能还得上高利贷的利息,但是这样的行业越来越少,而且风险很大,放贷人条例上说得不超过基本利率的4倍是一个不错的门槛,目前市场上如果有资产作为抵押,年回报率应该在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