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发工资

除非不想让员工再来了,不要月底结清当月的工资。用发工资(奖金)的时间来控制离职的过程,远比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有效
要点:
1: 不能强制执行的规定最好不要公布
2:用发工资的时间来控制离职过程
3:一旦结清了钱,还要求对方做事就只有靠对方的信誉了

绝大多数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度,也就是员工先工作一个月,然后月底或者下个月初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也有一些临时工是按照日薪的,也就是所谓的日结。当天干完活,当天结清工钱。第二天来不来就不一定了。

我们公司是月薪制度,我来以前是执行当月底的最后一天结清这个月的工资。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我们在执行辞职政策时就出现了冲突。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并经过批准,在指定的日期离职,实际上:好几次员工已经决定要离职了,也没有提交辞职报告,领完这个月的工资,第二天就不来了,有的还发个短信,有的干脆就不出现了,给公司带来了不小的管理问题。表现在:
1: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的制度形同虚设
2:员工拿钱以后马上离职,而替代的人又不能马上找到,管理问题严重。

针对这个问题,我修改了发当月绩效奖金的时间,也就是一个员工的工资分为两个部分。
1: 当月第一个周的周一发放上月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2:当月的第二周的周五发放上月的业绩奖金。我们的业绩奖金占总收入的30%左右。
这样如果有人在拿到工资的第二天辞职,,那么他就会担心当月的业绩奖金拿不到,如果他想在拿到业绩奖金的当天辞职,那么他就会担心这10来天白干了。我们执行这个工资发放时间以后,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的规定立即得到了执行。
做过房屋装修的人都知道,由于房屋装修是一个频率非常低的交易,也许20年才一次,那么供应商和业主的信任程度很低,只要尾款给了装修的人,后续所有的事情要对方修改的试比登天还难。所以在装修合同上都会规定至少20%的尾款。

我是提倡用钱和能够强制执行(也是扣钱,罚钱为主要手段)的制度来管理公司的,而发工资的时间和装修尾款一样,就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管理手段,是保证提前一个月辞职的主要手段。

人管人,累死人。
钱管人,易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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