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工厂:做一小时和尚,撞一小时钟
我国珠三角地区绝大部分制造业实现基本工资加加班费的工资制度,就是一个产线员工的基本工资为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比如深圳是2030元/月,东莞为1510元/月,而员工收入的大部分主要靠加班费。加班费为基本工资的1.5倍。员工只对上班时间负责,而不对工作结果负责。为了提高一线员工的效率,公司不得不聘请大量的产线管理人员,实现监管。效果很不理想。
要点:
1: 赚加班费的制度,效率不可能高
2: 尽量实施:结果为导向,而不是时间为导向
1: 赚加班费的制度,效率不可能高
我国珠三角地区的制造业工厂普遍实行以下工资制度:
a:极低的基本工资,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比如:2015年深圳是:2030元/月,东莞是:1510元/月。
b:由于收入太低,只拿最低工资的话将无法生活,所有员工必须加班,而加班费就成为主要收入,所以这样的企业,员工每周工作60小时是正常的。
c:加班费按照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比最低工资高50%,周末加班高100%的方法支付。
d:如果订单减少,取消加班费,那么员工基本工资太低,自然会自动辞职,这样公司就不用支付裁员的费用。
纵观全世界范围内,这样的工资制度只有中国执行。在过去二十年,工作机会很少,劳动力很多的时期,增加了员工的工作时间,提高了总产出,而减低了工厂由于订单波动增减员工的风险。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项史无前例,世界独一的制度是中国制造业全球所向披靡的关键保障。
但是中国很快就要进入劳动力短缺,而工作机会很多的时期。这个制度的一些问题马上就显示出来。
首先:员工是按小时付费的,那么他只要做够小时数,不论有没有效果,都必须按照既定的工资支付,这样的话,就会发生,上班去厕所蹲着:看半小时手机里面的“芈月传”的情况。员工不会有任何创造性的贡献,因为拿时间换钱,而不是结果换钱。为了避免出工不出活,必须现场有监工,否则,所有的人都会磨洋工。管理成本就会上升。
其次:在对结果不负责的制度下,是不可能有任何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这项制度对于非流水线的工作,就力不从心了
2: 尽量实施:结果为导向,而不是时间为导向
由于我们是一家小规模订制化的企业,不是流水线一样无须动脑筋,所以公司执行,固定工资,固定工作量的制度,就是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基本不加班。员工的收入事先订好。相对于固定的工作量(包括数量和质量的要求)。除了固定的工资以外,还有以数据为基础的绩效奖金(总收入的30%左右,其余为固定工资)。
由于我们是结果为导向的,每天的工作任务都是可量化而且计划好的,员工没有完成今天的任务,自己会加班,不会要求加班费。
这项制度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员工自己会想出很多好的办法提高效率和质量,完全不用讨厌的监工。从而实现:快乐的工作。
对于特殊情况,比如年底赶工,完成圣诞节的订单,我们实行加班,平时加班和周末加班的小时收入都不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高50%或者高100%执行的。而是一个大家都同意的,合理的工资标准执行。
对于单量不够的淡季,我们实行轮休制度,也就是员工只拿基本工资和部分岗位津贴(比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高),不用上班。
PS:我做过一个实验,和员工谈工资的时候会说:你看这是你目前的水平,(展示工作的数据)。这是按照你目前的水平,可以拿的工资,相对的绩效考核的标准是这样的。你可以在以下三个工资中选择一个合理的工资,每个工资都会对应一个考核的标准,如果三个月达不到标准,那么工资会下降,如果超过标准,每三个月谈一次工资。
我发现:员工通常都明确的知道自己的绩效和能拿到的收入,不会胡乱选择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