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手段

为了提高秦军的战斗力,商鞅制定了军爵制度。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排列如下:
1公士,2上造,3簪袅,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18大庶长,19关内候,20彻候。
俸禄主要是粟米,其记量单位是“石”。秦1石=30.75公斤,发放是以年为单位,每涨一级多50石。一级,岁俸为50石,二十级,岁俸为1000石。

《商君书·境内篇》(相传是商鞅所著)规定了秦军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手段。
商鞅对军功的考核有四个方面:
一是个人考核。得敌军人头一个赏爵位一级。死后坟头种树一棵,爵位越高树越多。实质上,这就是计件制。
但并不是砍敌军二十个人头,就可以直接升到彻候的。因为随着战功的提升,个人绩效考核奖励的边际效应递减。爵位越高,就被赋予更多的管理职责。不仅要自己立功,还有带领大家立功,而且有奖有罚(见集体考核和升降级制)。比如:“战神”白起第一次出现在史书中时的爵位是左庶长,在军功二十级中属于第十级。伊阙一战白起斩杀韩魏联军二十四万后,爵位升到了第十六级的大良造。

二是集体考核。五人编为一小队,队长称屯长。百人编一大队,队长称百将。百将和屯长在打仗时必须要得到首级,得不到的队长自己要掉脑袋。五人队里如果队员死了一个,全队有罪。如果本队砍了敌军一颗首级,就可以抵消死掉的队友。如果五人队里砍了5颗首级,全体队员升一级。百人队砍33颗敌军首级,队中的百将、屯长升一级。对全军而言,野战得二千首级以上,攻城战得八千首级以上,就达到考核目标,所有有爵位的将士都有赏。这个考核方式一方面使最强悍的士兵能脱颖而出。因为队长必须每战必须得到首级,否则就是死罪,不强悍的士兵当了队长也会被淘汰掉。另一方面注重整体战斗效果,避免了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情况出现,一个队员死了,其他队员必须全力作战获得敌军首级来补偿罪过。

三是升降级制。将士如果在战斗中被判有罪,最低级爵位的士兵免掉爵位。从第二级起,有罪先降级。战国末期秦军征伐六国时,往往有将军战败后逃亡的,估计是觉得爵不抵罪,回朝必死所做出的选择。

四是考核透明,互相监督。班师回朝后公布获奖名单,并把敌军首级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三天内发放奖励。为了防止作弊,商鞅还规定了举报者有功,而知罪不举报与之同罪。

上述四个约束条件,使秦军将士在作战时的战术目标十分明确:最大量杀死敌军有生力量,最大量保证自己的士兵不受损失。敌军的死亡数量减去自己士兵的死亡数量,差别越大,上至统帅,下至士兵的奖励越大。

从秦军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手段结合现代管理理论和自己的实践经验总结出的一些要点:

1: 对于执行层面的员工,考核和激励的方法必须简单粗暴。比如计件制度。
2: 除了个人考核以外,要结合团队的集体考核。避免个人英雄主义。
3: 有升有降,有奖有罚。
4: 对于管理高层,物质奖励的边际效益递减,要提高精神奖励占比。
5: 能长期实行的激励制度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标准明确
其次:责任到人
再次: 反馈及时
最后:赏罚分明
6: 考虑制度成本。
如果神马都管,而且管得很细,必然管理成本高,那么分到员工手上的钱就少。所有的管理手段都是客户不付钱的,也就是不增值的。所以管理手段不是越多越细越好。大幅度降低管理人员,把节约下来的钱全部发给一线员工,再辅助一些必要但极少的激励手段,就会形成一个一线员工争先恐后的努力奋斗,而不增值的管理人员和制度越来越少,不增值的人和事越少,员工的钱越多的良性循环。

利用人性中的逐利,把个人的小目标和国家(企业)的大目标绑在一起。让个人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努力,从而在实现自己的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国家(企业)的大目标。

注:秦军功制度解释主要来自风来疏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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